怎样确定采购单位
采购中有一个原则就是“适地”原则,即供应商离自己公司越进,运输费用就越低,机动性越高,协调沟通就越方便,成本自然就越低了。供应商的选择要靠相应的内部控制制度:
首先,采购部门在正式填制购货订单前,必须向不同的供应商(通常要求两家以上)索取供应物品的价格、质量指标、折扣和付款条件以及交货时间等资料。
其次,根据这些资料,选择最有利于企业生产和成本最低的供应商;这里所指的成本并非是由供应商的价格唯一决定,而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。
做出上述决定之后,采购部门应及时填制购货订单。由于购货订单是授权执行并记录经济业务的,因而对他的控制相当重要。购货订单的控制制度包括有专人复查订单的编制过程和内容、复查有关供应商的主要文件资料、价格数量和金额的计算等等。其中价格须根据过去经验确定的标准或平均价格比照,以保证供货订单的正确性。如果购货订单的金额较小,此项复查可以简略一些。
订购手续办完后,应即填写订单一式三联,让请购人证实订购内容,把第一联、第二联送给他们做登记用,交验收部门以便让们在收到货物时,有验收的标准。预先应对每份订单进行编号,保证日后订单能被完整的保存,并能够在会计上对所有购货订单进行处理。在订单向供应商发出前,必须有专人检查该订单是否得到授权人的签字,以及是否经请购部门主管批准的请购单作为支持凭证,以确保购货单位的有效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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